作者:admin 更新日期:2019-04-07 18:22 点击次数:
1 公司发现或有证据表明市场销售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迅速采取措施收回。
2 产品收回工作由质量技术部通知市场营销部,由市场营销部部长担任负责产品收回决定的实施工作。
3 根据收回时限要求,分为一般情况产品收回和紧急情况产品收回。
4 一般情况产品收回:
4.1 公司发现市场销售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能危及伤害用户(如通过留样考查发现质量发生了变化或产品退回发现质量问题),由质量技术部填写《产品收回通知单》,执行一般情况产品收回程序。
4.2 市场营销部接到产品收回通知后,根据该品种该批次的销售记录制订书面收回计划,内容包括:收回产品名称、规格、收回单位名称、数量、地址、电话、联系人、收回方式、收回时限、收回原因,通知市场营销部及相关销售人员立即执行,收回时限一般在半个月左右。
4.3 执行部门要及时向质量技术部负责人报告收回情况和异常情况,以便随时进行协调处理。
4.4 产品收回的各个阶段要由参与人员做好记录,包括所采取的措施、日期、时间等。整理签名后交质量技术部负责归档。并保存三年或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5 紧急情况产品收回:
5.1 公司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可能造成严重损失,执行紧急情况产品收回程序。
5.2 紧急收回决定作出后,公司立即成立由总工、市场营销部部长、质量技术部部长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紧急收回全过程的领导决策和异常情况处理;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实施产品紧急收回工作。
5.3 全部产品的追回工作要在紧急收回决定发布后72小时内完成。
5.4 决定下达后,24小时内工作小组要准备好如下资料;
5.4.1 产品品名、规格、剂型、批号、数量;
5.4.2 产品批销售记录;
5.4.3 产品停止使用或销售说明。
A、紧急收回原因;
B、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建议采取的补救措施;
C、立即停止使用的通知。
5.5 立即分发到有关部门:
①大集团客户;
②兽药经销商;
③用户。
5.6 收回过程中市场营销部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收回进展情况,收回数量与规定的差额,异常情况处理等。
5.7 从市场回收的产品存放于退货药品存放间,逐件贴上状态标志,单独隔离存放,挂上醒目的红色状态标志,专人保管,不得动用。
5.8 紧急收回的每一阶段,所有参与人员均应将采取的措施和时间详细记录,收回工作结束,记录交产品收回负责人保存三年或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6 追回的产品依据情况作不同处理,若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在质量技术部门监督下全部销毁,经全检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允许出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