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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治理兽药残留 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作者:bioob  更新日期:2016-07-03 18:1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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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发生,时时刺激着公众敏感神经,也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其中“三聚氰胺”、“瘦肉精”等事件暴露了畜牧业中的动物源性食品违法添加违禁成分的违法行为。全国人大代表、好医生药业集团董事长耿福能在调研中发现,尽管目前我国兽药市场及使用已进一步规范,但兽药行业还存在诸多问题,其中,兽药残留问题尤应引起社会关注。

兽药残留是“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残留”的简称,是指动物在使用药物治疗后,药物的原形或其代谢产物可能蓄积、储存在动物的细胞、组织或器官中。长期食用含有残留药物的动物源食品,会严重危害人类身体健康。

为此,耿福能建议:

一是将兽药的注册、申报、研发、生产及日常监督管理归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兽药管理不善造成的食品安全。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就专门设立了兽药中心,监管提供给食用动物的药品,确保对人类的食物安全供应。

二是加大兽药的研发力度,目前我国规模化兽药企业较少,只有少数兽药生产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兽药研发投入严重不足。

三是加大对养殖户尤其是农村散户的宣传,纠正其错误的用药观念,对散养户进行养殖用药培训,建立第一责任人制度,强化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迫使养殖户加强自我约束,从源头保障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预防兽药不当使用及滥用造成的药物残留。

四是制定及完善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建立全国兽药残留监测体系,严守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关。虽然2002年农业部修订发布了《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了134种兽药及其化学物质在动物可食性组织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但在2009年时,对这些兽药的残留监测标准方法仅52个,其余超过60%的兽药残留检验方法尚待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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