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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近日从省农业厅了解到,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兽药管理条例》,依法规范兽药行政审批,不断加强行业准入管理,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兽药生产企业的GMP认证,组织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强化兽药监督抽检,实施药物残留监控,加强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指导服务,增强企业质量安全意识,为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全省年产兽药20多亿元,年销售额30亿元,约为全国兽药产值的1/11。永顺、大华农、腾骏、海纳川、天宝等6家企业入选2010年全国兽药生产企业50强,占全国的12%。今年3月8日广东大华农作为创业板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进一步提升了我省兽药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和地位。兽药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兽药经营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兽药产品总体合格率较大提高。我省兽药管理工作得到农业部的充分肯定。
兽药GSP(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农业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为进一步提高兽药经营领域的质量安全水平而施行的一项新政,要求现有的兽药经营企业必须在2012年2月29日前符合兽药GSP规定,凡未达到兽药GSP标准的经营企业(店),从2012年3月1日起一律不准销售兽药。这项新政完全符合广东实际。我省是畜牧水产养殖大省,年饲养生猪6000多万头,家禽14亿只。兽药与生态健康养殖、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紧密相关,兽药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兽药质量的好坏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直接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目前我省有兽药经营企业5600多家,但部分经营企业(店)规模小,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管理差的问题较突出,存在兽药质量安全隐患。因此,实施兽药GSP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需要,是提高兽药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规范我国兽药市场的需要。对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是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全省畜牧兽医系统和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农业强省、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措施之一。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农业部的大力支持指导下,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兽药GSP实施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方案,落实领导责任制,履行告知责任,加强服务指导,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宣传培训,试点示范带动,加强时间统筹,省财政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全省实施兽药GSP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共有近2000家企业通过GSP验收,为规范全省兽药经营行为,提升兽药监管服务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广东实施兽药GSP的成效和措施得到了农业部的充分肯定。
加强领导 完善制度
实施兽药GSP,是规范兽药经营行为的重大举措和政策调整,涉及面广、新标准多、政策性强,过渡期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省农业厅高度重视兽药GSP的贯彻实施,成立了广东省兽药GSP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了“统筹规划、稳步实施、严格标准、按时完成”的工作方针,明确了贯彻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工作内容、实施步骤、时间要求和保障措施,目标清晰,任务明确。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以及顺德区均成立了兽药GSP工作领导小组。
据了解,省农业厅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及时出台了《广东省兽药GSP检查员管理办法》、《广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广东省实施兽药GSP补充规定》、《广东省兽药GSP检查验收办法》、《广东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广东省兽药GSP现场检查工作程序》和《广东省兽药GSP检查验收纪律》等7个兽药GSP配套制度和文件,建立健全实施GSP工作制度。创新管理,率先全国实施兽药行业监督员制度,聘请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等单位有关负责人47人作为监督员,对各级兽药行政管理部门及当事人不廉洁自律,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举报和提出意见建议;向各级农牧部门反映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存在问题和建议;揭露兽药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和提出意见建议。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兽药GSP检查员库,经过培训考核,共有713名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成为兽药GSP检查员,为进一步规范兽药GSP检查验收和更好地服务企业奠定了重要基础。
调查摸底 试点示范
据了解,省农业厅高度重视科学决策。对全省兽药经营企业的数量、人员状况、经营场所、仓储条件及营业额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和分类统计,全面掌握了我省兽药经营企业的第一手资料,为制定我省兽药GSP实施细则、评定标准、检查验收办法提供了科学的决策数据。据调查,全省共有兽药经营企业5600多家,从业人员19827人,年营业额20多亿元,企业分布在县级以上的占22%,乡镇的占78%。各地积极开展兽药GSP试点,大力培育发展试点单位,积累经验后全面铺开。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共有近2000家企业GSP验收合格,为规范全省兽药经营行为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
建立定点联系制度落实领导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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