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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携手太原市动监所,为省城超市工作人员“补课”
本报3月9日讯 (记者 兰玲)为了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6日上午,本报携手太原市动监所来到美特好超市太原平阳路店,由太原市动监所所长李学花为100多名超市生鲜肉品供货、采购、销售人员讲了一堂培训课。她教了大家识别病死鸡的几个妙招,还特别强调:“超市销售饺子馅儿,最好别卖采购回来的绞好的馅儿。”
李学花向超市工作人员介绍了市场上销售肉品的分类:“分为冷鲜肉、冷冻肉、热鲜肉三种,其中,冷鲜肉要在0-4摄氏度条件下冷藏保存,保质期限最多为7天;冷冻肉要在零下18摄氏度条件下保存,保质期限最多为12个月;热鲜肉就是现杀现宰的肉产品,保质期限仅1-2天。”
在鸡肉销售柜台前,李学花教给了大家识别病死鸡的几个妙招:“一是从皮肤上识别,健康鸡的皮肤放血良好,呈现微黄色或微带粉红色,毛孔紧缩;而病死鸡因放血不良,皮肤呈暗灰色,有的皮肤上有出血点或淤血斑。二是从眼睛上识别,健康鸡的眼睛半开半睁,眼球突出;病死鸡的眼睛闭合,眼球凹陷。三是从鸡爪上识别,健康鸡的鸡爪是伸展的,而病死鸡的鸡爪是卷曲的。”
看到肉馅儿后,李学花特别强调:“像饺子馅儿等肉馅商品,我不主张超市从外面进货来卖。最好是现场将健康肉绞碎卖给消费者。因为肉一旦绞成碎的,很难识别出肉品的好坏。有好多不法分子,将烂肉加进好肉里绞成馅儿或切成片儿卖。消费者一旦吃了这些肉出现问题,超市也得负责任。”
培训结束后,美特好超市副总裁李海滨当即要求,生鲜管理部门对联营企业所销售的肉馅儿产品,在合同范围之内能不销售就不销售,食品安全问题上,不能有半点含糊。
本报记者 兰玲
现场问答
培训会结束后,受训员工将一些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来,与李学花进行现场交流。
问:被检疫过的肉品上,都会盖有检疫章,有红的,有蓝的。请问李局长,那些印章分别是什么章,印泥是什么材料做成的?人吃了以后,对人体有害吗?
答:放心吧,绝对无毒。生猪屠宰时,都要进行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合格的,都要在猪身上加盖统一的验讫印章,并出具国家农牧部门统一印制的检疫证明。定点屠宰企业的生猪肉上市前要加盖3个印章:由动物检疫站加盖蓝色滚动检疫印章,由定点屠宰企业加盖蓝紫色肉品品质检验章和红色的等级章。合法印章的印泥是用食用色素掺上酒精和甘油制成的,对人体无害,而且很容易擦掉。消费者在食用肉品时将其清洗掉即可。
问:白条鸡在经过腌渍、滚揉等程序处理后,还需要检验检疫吗?
答:当然需要,不仅是白条鸡,所有的动物产品,只要没有经过加工熟制,在进入超市之前都需要检验检疫。而且,我要特别强调的是,关于腌渍品,不仅腌渍的原料需要检验报告,腌渍用的染料调料的质量关也要把好。比如染色用的不是食品红,而是对人体有害的苏丹红,那么,即使肉已经检验检疫了,产品也不能上超市的货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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