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里的死猪。
屠宰现场满地垃圾。
鱼塘边的宰杀点。
已装车的私宰肉。
私宰肉加工设备。
番禺首例非法加工病死猪案昨天公开宣判
本报讯 (记者刘冉冉 通讯员叶华新、甘兆年、番声摄影报道)“番禺区的一个鱼塘边,私宰猪贩将一批冷冻猪肉装上货车意图向买主送货时,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现场的原只猪、生猪胴体、猪皮,甚至磨刀石、刀具等作案工具一应俱全……”昨天下午,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胡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 全标准的食品一案,这是番禺首例非法加工病死猪案。去年10月,番禺工商协同多部门查获一起贩、宰、售一条龙,危害公众健康与安全的制售私宰肉品事件。当庭公开宣判中,被告人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装车送货时被当场查获
“番禺区的一个鱼塘边,私宰猪贩将一批冷冻猪肉装上货车意图向买主送货时,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现场的原只猪、生猪胴体、猪皮,甚至磨刀等作案工具一应俱全,当事者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工商部门介绍,去年11月4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胡某、廖某与司机“阿良”(另案处理)在番禺区石楼镇大岭村一鱼塘边将一批冷冻猪肉装上货车意图向买主送货时,被广州市工商局番禺分局、番禺区动物防疫监督所等执法部门当场查获。
经现场区动物监督所临床检查及送检至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检验,证实该次查获的死猪和生猪胴体为死因不明的病死和病害产品。
从番禺收购病死猪销往增城
2012 年 9 月至同年 11 月期间,被告人胡某与廖某(另案处理)为牟取经济利益,从番禺区石楼镇部分猪场收购病残、死猪,而后将部分原只猪运到增城市桥头镇贩卖,另将部分病、死猪运到番禺区石楼镇大岭村一鱼塘边私自屠宰,并将猪肉冷冻用于销售。
番禺区工商分局联合公安、石楼镇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多次进行布控、踩点,而涉案人员也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多次更换车辆及作业时间,经过多方、多次努力,终于在11月4日将嫌疑人抓获,其中2人在增城市抓获(另案处理)。
1461斤病残、死猪已销毁
昨天下午,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胡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案,并当庭公开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缴获的磨刀石、刀具等物予以没收销毁。
目前,缴获的猪肉、猪皮等共 1461 斤已销毁。经广州市疾病控制中心检验,该批猪肉中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相关卫生要求,鉴于该猪肉为死因不明的病害猪肉,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人进食后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