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学习进阶 > 正文
    养牛技巧:养牛使用抗生素安全“三问”
作者:bioob  更新日期:2016-06-12 20:12    点击次数:

  对话人:专家 沈建忠(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教授)

  【新闻背景】

  近日,有媒体报道,动物产品中残留抗生素,已经成为耐药菌产生的原因之一。

  养殖中为什么要使用抗生素?动物产品中为什么会有残留?会不会给食用这些动物产品的人群带来危害?一时间,关于动物产品抗生素问题引起了各方关注。

  一问:

  抗生素一点都不能用吗

  编辑:为什么在养殖中要使用抗生素?

  沈建忠:目前,抗生素主要用于治疗动物疾病,部分产品同时具有促进动物生长作用。

  在动物养殖过程中,使用抗生素不仅普遍,而且也是必要的。即使在发达国家,无论养殖管理水平多么先进,也要用抗生素对畜禽疾病进行预防和治疗,如鸡猪的呼吸道感染、消化道感染及奶牛乳腺炎等发生频率国内外都很高,常需要使用青霉素类、链霉素、庆大霉素等药物。

  在目前情况下,抗生素是控制动物感染性疾病的主要手段。如果不用抗生素治疗,不但动物会死亡,更重要的是病菌在动物中传染,会在环境中更大量释放,严重威胁人类的健康。

  另外,少量的抗菌药物,如杆菌肽、黄霉素等,在亚治疗剂量下对动物还具有促进生长、提高饲料转化率的作用,国内外养殖业至今仍将它们作为抗菌促长剂使用。可以说,美国、巴西、加拿大、澳大利亚和中国等国家养殖业的蓬勃发展,动物产品的极大丰富,抗菌药物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编辑:那么,具体到我国,目前养殖业抗生素的使用是什么状况呢?

  沈建忠:目前,我国批准作为兽药使用的抗生素大部分是作为治疗药物使用,严格控制抗生素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截至目前,只批准了土霉素、黏杆菌素、杆菌肽等20多种抗生素可作为饲料药物添加使用,并严格规定了使用的动物品种、生理阶段、最低用量和最高用量、使用方法、停药期和注意事项等。这些品种在美国等发达国家也允许在饲料中作为添加剂使用。

  二问:

  抗生素残留一定有危害吗

  编辑:之前有媒体报道说,动物产品中残留抗生素,已经成为耐药菌产生的原因之一。抗生素残留是怎么产生的?

  沈建忠:畜禽养殖业中使用抗生素并不一定产生残留危害,关键是如何科学合理的使用。所谓科学合理的使用,就是指使用的抗菌药物产品必须是国家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允许使用的品种,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书使用,包括使用动物对象、适应症、用法和用量、休药期或弃奶期等。也就是说,只要在畜禽养殖中正确使用抗菌药物,不滥用,严格执行休药期产品不允许上市销售等规定,药物残留危害就不会产生。

  需要说明的是,畜禽养殖中抗菌药物的使用会导致肉蛋奶中出现一定的残留,但残留不等于一定产生危害。抗生素残留量达到一定程度,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直观地说,我们要喝几万升牛奶,抗生素含量才相当于感冒时经常服用的抗菌药一小粒的含量,残留量是极其微小的。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及欧美发达国家根据抗生素的种类、使用目的等制定了肉蛋奶等畜禽产品中抗生素残留的安全限量标准,即最高残留限量。我国农业部于2002年发布了《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最高限量》,并适时参照国际标准和欧美标准进行修订。在实际生产中,只要肉蛋奶中抗生素残留量低于规定的安全限量标准,该畜禽产品就可以放心食用。

  编辑:也就是说,人体对抗生素的耐药性,与养殖中使用抗生素关联不大,是吗?

  沈建忠:世界卫生组织和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组织得出的较为一致的观点是,养殖业使用抗菌药物有可能引起动物病原菌(如沙门氏菌、弯曲杆菌)耐药性的升高,但共栖菌(如大肠杆菌、肠球菌)的耐药性,虽然人们担心其风险,但目前仍没有直接的科学证据表明其可以由动物沿食物链传递给人并造成危害。

  卫生部全国细菌耐药监测2009年度的监测数据显示,我国人源细菌耐药普遍较为严重。中国农业大学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等单位监测表明,当前我国人源细菌对新型抗生素严重耐药的主要原因,是人医临床不合理使用或滥用抗生素造成的,而非由养殖业使用抗生素造成的动物源耐药细菌传播引起。

  三问:

  怎么用才能保证安全

  编辑:但是,抗生素的使用,始终会让人心存忧虑,担心会影响健康。国家在这方面,有没有什么监管手段?

  • 中国农业部
  • 中国兽药信息网
  • 中国动物保健品协会
  • 广东温氏食品
  • 南方农村报
  • 中国动物保健
  • 梅里亚中国
  • 浙江海翔药业
  • 农业户
  • 生活娱乐
  • 养殖联盟
  • 畜牧人才联盟
  • 联系我们(24h在线) 15777573668 QQ:1589961818
    Copyright © 2011-2031 兽药专业网Bioob.com 版权所有 转载请注明出处(标明转载来自兽药专业网) 桂ICP备(11002837)号